广西:全国率先创建“平安畅通县区”

    新华网广西频道5月13日电(记者林照雄 韦日成)5月12日下午,广西14个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定2005年交通道路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在全国率先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2004年广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394起,造成3576人死亡、129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457.16万元。特别是河池去年发生3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震惊全国,引起国务院高度关注,面对沉重压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痛定思痛、吸取教训,催生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是把道路交通的路面管理、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事故处理、社会宣传、科技手段和交警队伍有机整合起来,把道路交通管理的各种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为契机,在广西开展以县区为主体的 “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力争通过三到五年时间努力,把广西大部分县区建成 “平安畅通县区”。

    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要求达到“三降一杜绝”的目标,即: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重点是抓好都安县、横县、金城江、宜州、陆川等10个重点县(市、区)预防事故工作;狠抓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切实加强驾驶人的素质教育,从根本上改变道路交通事故高发趋势。  

    据悉,当前广西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广大农村地区交通失管失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频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2005年1—4月,广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886起,死亡1236人,受伤4553人,直接经济损失1587.46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是一项民心工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