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村民可参股农村信用社

  工业重镇广西柳州市农村信用社将发生体制性变化,村民只要出钱就可参股,成为农信社的股东。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柳州市日前出台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方案》规定,可根据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管理水平以及当地经济社会总体情况,实施股份合作制、合作制的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后的农村信用社将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资本自聚、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机制。 

    据了解,此次改革将广泛吸纳辖区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入股,对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单一股权进行合理调整,变单一股权为资格股和投资股。 

    资格股是获得农村信用社社员资格必须交纳的基础股金,主要面向农户、个体工商户募集,入股社员享有贷款优先权和利率优惠权,实行“入股自愿、经理事会批准可以退股”的政策。资格股实行“一人一票”,每股1元,根据各地情况,自然人资格股起点金额分别为100元、500元、1000元,法人资格股起点金额分别为5000元、10000元。 

    投资股是农村信用社社员在资格股基础上投资形成的股份,主要面向种养业大户、个体民营业主和企业法人募集,可获取高于资格股的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投资股不能退股,但可以转让和继承。投资股每股1元,自然人投资股起点金额为1000元,法人投资股起点金额为10000元。自然人持股总额不得少于总股本的50%,单个法人投资最多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5%。(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