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制定今年粮食直补实施方案 直补资金总量增加

  4月7日,全区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订单收购挂钩试点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强调,各地要切实做好粮食直补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据了解,去年我区首次在18个粮食主产县进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试点并取得了成效,增加了种粮农民收入,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充实了储备粮库存,确保了我区粮食安全。在总结2004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政府制定了2005年粮食直补实施方案,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完善,强化了工作措施。这个方案与去年相比有所不同:一是试点范围扩大。全区对粮农直接补贴与粮食订单收购挂钩范围由18个县(市)扩大到31个县(市)。二是直补的标准适当提高。由2004年的每公斤补贴0.08元增加到0.1元。三是直补资金总量增加。由2004年的2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四是收购品种扩大。去年直补粮食订单收购限收普通早籼稻,今年收购品种增加了优质稻和专用稻谷。五是收购时间延长。去年收购时限到9月底,今年延长到10月底。六是合同签订方式有所改变。去年订单合同签订要求由粮食企业直接签订到单个农户。今年明确既可以与单个农户签订合同,也可以与村委会、村民小组签订合同,再附上各农户交粮的合同附件。七是兑付补贴方式不同。去年补贴款由财政所兑付,今年明确可由财政所委托粮食收购企业在支付收购款的同时代付,减少工作环节,方便种粮农民。

  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出席会议并指出,做好粮食直补工作,除了认真落实自治区制定的直补实施方案的同时,还要深入宣传粮食直补政策;抓紧做好粮食直补订单收购合同签订工作,签订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不能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户签订;做好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不得打白条,不得出现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要及时拨付和兑现粮食直补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明确订单收购粮食的使用和费用负担,严格“谁用粮,谁负担”的原则。孙瑜强调,各试点县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