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记者 顾仲阳
春耕在即,农资使用高峰即将来临。今年1—2月,各品种农资价格仍呈高位上升态势,与去年同期相比,化肥等涨幅高达20%多。农资价格是怎么上涨的?为此,记者走访了山西几家农资生产企业。
生产环节成本上升
厂家认为,成本上涨是农资涨价的主要原因。
天脊煤化工集团是亚洲最大的化肥生产厂。集团年初硝酸磷复合肥的出厂价为1430元/吨,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50元/吨。天脊集团生产的硝酸磷复合肥的原料主要是煤和磷粉,生产1吨硝酸磷复合肥大致得用1吨煤和0.3吨磷。现在原料磷供应相当紧张,天脊集团的磷库存由去年的15万吨下降到3万吨,集团所有负责采购的人员都在外省采购磷,1吨磷综合涨价100元。原料煤离矿价从去年的每吨278.4元涨到了391.4元,涨幅高达40%。
“这个涨幅算是低的了,由于我们和矿务局是长期合作关系,这个价格人家已经照顾了不少。”天脊集团供销公司党委书记赵惠民介绍道,天脊集团虽然地处煤矿资源丰富的山西省长治市,但由于周边的一些小煤矿被陆续关停,加上小煤矿煤质量不稳定,天脊集团“坐在煤山上,还要从外面运煤”。铁路运输比公路运输有比较明显的成本优势,但由于铁路运力紧张,一半以上的原料煤只能选择运价更高的公路运输,生产出来的化肥运输情况也是大体如此。
连价格涨幅较小、受煤电油影响很小的种子生产企业也感受到了来自运输的较大成本压力。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种子经常挤不上铁路运输,为了不误农时,只好选择汽车运输,成本高而且容易丢失。今年玉米种子平均1斤涨了5角钱,其中有5分钱就涨在了运输成本上。
零售环节加价
赵惠民告诉记者,天脊集团最近已经向省物价部门申请并原则获准实行1560元/吨的中准价,工厂的出厂价可按此中准价浮动10%,流通环节可以再上浮7%,这样,零售价比中准价最高可以上涨17%,达到1825元/吨。
记者发现,1825元/吨也正是该厂与销售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的最低市场零售价。合同规定,如果中间商和基层商的销售价格低于这个价格,集团可以对其进行处罚,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直接扣除40元/吨和70元/吨的返利。而如果销售商的零售价高于最低市场零售价,合同规定“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销售商)承担责任”。对此,厂方的解释是他们和销售商只是经济合作关系,如果对方按照市场销售情况加价,他们无权也没有能力进行监管。实际上,在化肥销售旺季,销售商擅自加价的情况相当普遍。
“水涨船不高”
企业也有苦衷。赵惠民向记者诉起了苦:中小化肥厂用1度电能享受1角钱的优惠,而天脊只能享受2分钱。“今年形势是水涨船不高,价格上去了,但大部分被原料等成本上涨抵消了,限价政策下来后,我们现在也只能是微利经营,但春季用肥高峰期过去后,价格就会下降,企业只能保本甚至亏本经营”。今年的销售情况也证实了他的忧虑:化肥价格上去了,但不少农民持币观望,不提前备肥,“惜购”、“少购”直接影响到了销售,前两个月硝酸磷复合肥销量只有5.63万吨,比去年同期的8.65万吨下降了35%。
为照顾农民利益,国家出台调控限价政策,充分体现了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企业对此表示理解,但他们同时认为,也要考虑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17日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