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放绿色通道长期通行证 鲜活农产品流通顺畅

  为了认真贯彻2005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简化办证手续,提高运输效率,切实为农民增收作出积极的贡献,我区决定从2005年3月10日起,对持有广西道路交通营运证并运输我区鲜活农产品的货车实行长期通行证制度。

从2005年3月10日起,我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长期通行证开始使用,从2005年4月10日24时开始,凡持有广西道路交通营运证的车辆运输我区鲜活农产品时一律凭绿色通道长期通行证通行。长期通行证分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1年,司机只须在通行证副本上填写当次日期、产品种类、起运地和运输目的地,不须每次都跑农业部门领证,由交通部门在第一个收费站核实后盖章放行,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运输效率。对持有区外营运证运输广西境内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仍使用一次性的临时通行证。

据了解,目前我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与已开通绿色通道的省(区)相比较,它不仅是对区内营运货车还是对区外营运货车都能享受相同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和各界群众的普遍赞扬。我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从2004年7月1日开通以来,顺畅了农产品流通,提高了我区大宗鲜活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产地农产品销售价格大幅回升,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次发放长期通行证,将进一步有利于我区鲜活农产品的流通销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