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杨维汉)目前“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由17个扩大到37个,中央财政每年支持资金达到1.1亿元,一些地方确定了省级重点县,加大了对“兴边富民行动”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记者从国家民委了解到,2000年至2004年,国家民委、财政部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2.58亿元用于“兴边富民行动”;专项安排1.17亿元用于支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重点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乡村实施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教育、卫生、文化条件。
国家民委于2000年全面启动了兴边富民行动。行动计划通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边境民族地区的投入,重点解决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最终实现富民、兴边、强国、睦邻的目标。行动实施4年多来,成效显著,也受到边疆各民族群众的欢迎。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表示,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边境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比较缓慢,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贫困人口比例和脱贫难度比较大,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实现边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关键是集中力量把边境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搞上去。
《人民日报》 2005年02月15日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