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2月1日电(记者张周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从2005年开始广西将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计划撤并300个左右的小乡镇,从而进一步减少财政供养人数。
据了解,2001年广西就对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使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的精简比例达到18%,各类财政拨款和靠各类规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供养的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精简了30%,乡镇事业单位数量由平均每个乡镇14.2个压缩到8.4个以内。根据有关部门统计,这次机构改革广西乡镇机关一共分流了30331人,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了26938人,使乡镇机构的负担大为减轻。
广西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三提五统”、农业特产税等税费已全面取消,广西今年还宣布28个国家扶持的贫困县全部取消农业税,其余县份农业税税率要降到2%以下,乡镇机构面临减员增效课题。据悉,广西撤并乡镇的计划目前已经着手实施,这也是广西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有关部门预计,按撤并300个左右小乡镇计算,就将上收乡镇行政编制3000名左右,上收乡镇事业编制4800名左右,两项合计可减少乡镇财政供养人员编制7800名左右。如果按照平均600元的月工资计算,裁撤的人员编制一年就可以节约出5600多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