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8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今年1月起,又有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调整,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项目尚余70项。
据了解,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2项,涉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行业。
下放(调整)到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则有4项。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有70项,其中以国务院决定方式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7项,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煤炭出口经营许可等;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23项,包括食盐许可证核发、新开农药厂点核准、企业债券发行审批等;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项,包括地方定价目录审批、国内航空运价审批、航路收费标准审批等12项;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8项,包括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审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