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原产地保护申请 为“名特优”护身

  为更好地推广科技成果,服务县域经济,把广西“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操作实务工作做好做实,1月10号上午,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质监局、广西检验检疫局和农业厅联合举办了一场讲座,邀请了区内外有关专家就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及作用、中国与国外原产地保护制度的现状及发展,以及我区原产地保护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相关知识点进行演讲。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是1999年7月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施行的,旨在有效保护我国的原地域产品,规范原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原产地域产品的质量和特色。

  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赖任泰在发言中表示:“我国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从目前已实施的情况来看,已经出现了可喜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地方名、特、优产品实施原产地域保护,既是保护传统文化、产业的需要,又是扩大产品知名度,扩大产品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对于减少国际贸易摩擦,冲破贸易技术壁垒,都具有与注册商品标志或其他保护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

  截至2004年7月,广西已经获得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产品有“田阳香芒”和“荔浦芋”等3个;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产品有“容县沙田柚”1个;获得原产地标记的产品有“环江香猪”、“桂林三花酒”、“桂林腐乳”、“桂林辣椒酱”、“桂林西瓜霜”和“马山黑山羊”6个。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国际间的贸易发展将给广西的名特优产品带来更大的市场,同时东盟国家与广西相近似的地理气候环境也必将给我区的名特优产品带来冲击。北京陆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理杨丽苹认为:“广西是一个名、特、优产品极为丰富的省份,在今后的贸易当中含有原产地名称的特产极有可能成为我们参与竞争的一个热点。因为我们不像广东沿海一带,专利、商业秘密非常多,这是他们的强项。我们的原产地名、优、特产是我们的强项,我们要扬长避短发挥我们的强项,当然在国际贸易中这也是一个策略。”

  来参加座谈会的南宁公平专利事物所的高级工程师翁女士听完专家们的精彩演讲后表示:“这一次听了这个讲座,知道原产地保护它确实牵涉到整个经济的发展和广大企业、广大农民群众的收益,对于提高我们国家的外贸出口,经济水平,都有直接的关系。以后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据了解,到2007年,广西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申报总量将达到25项以上,覆盖农、林、牧、粮四大领域和酒、酱菜、腊味等副食品和正骨水、泥兴等传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