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8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10.14亿元,自治区资金43.74亿元。与2023年同期相比,增加7亿元,增长4.77%,有力支持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要求,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林场和欠发达国有农场提升等。资金安排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5%且不低于2023年水平,自治区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50%。
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对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落实投入责任,保持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各市、县要将巩固衔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保持市县衔接资金投入“只增不减”,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衔接资金是重点民生资金,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林业局等部门,继续保持资金监管高压态势,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违纪问题。2024年,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衔接资金继续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
三是注重增收实效,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各市、县要优先保障到人到户资金需求,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完善奖补政策设计,引导监测对象、脱贫户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下发展生产。对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通过方案、协议等方式,明确具体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群众充分受益。
四是夯实项目基础,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各市、县要加强项目谋划设计,严格项目入库论证,强化行业部门审核把关,加大项目前期论证和可研力度,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切实提高项目库质量。兼顾支持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积极实施“千村引领、万村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精品村、示范村、提升村,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