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实现“验收备案即发证”

  “以前这种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现在一天就办结了!”10月30日,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体验到了“验登合一”改革的好处。

  当天,该负责人在广西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次性领取了“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一期C1号三元前驱体车间、C2号三元前驱体车间、X4号配件仓库”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两个证书。这是钦州首个通过“验登合一”方式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的建设项目,标志着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改革在钦州港片区正式落地实施。

  据介绍,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钦州港片区在年初时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工作流程图》,从2023年9月1日起,辖区范围内重大项目及民生项目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地产项目除外)在完成规划、消防、人防等专项验收或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意见后,执行“验登合一”改革。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同步办理,部门配合、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步签发竣工验收备案表和不动产登记证书。

  “按照传统的建设项目申办不动产权证书的流程,企业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后,需再完成城市建设档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后,才能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完成审批流程一般需要两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许明乐介绍,如今企业申请“验登合一”办理,同步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的申请材料,通过档案竣工验收承诺制审批、房产测绘成果提前介入审查等方式,将城市建设档案验收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权登记4个事项“并联审批”,在企业申请竣工验收备案时,同步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工作,打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最后一公里”,实现“验收备案即发证”。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更多职能部门对‘验登合一’开展实施效果、社会反响等进行综合评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流程,不断扩大覆盖面,加速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许明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