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从11月1日至30日,
南宁市将开展
2023年第四次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
和个人公租房
货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
快看你符合规定吗?
哪类人群可申请补贴
已取得南宁市本级有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居住的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
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3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3个月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南宁市本级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中具有属于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或者其他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优先实物配租的情形尚未实物配租的,申请货币补贴不受上述受理时间限制。
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据了解,南宁市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3平方米(需扣除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每个家庭最高保障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外来务工人员、中专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以及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主申请人的配偶,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补贴7元。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新就业专科及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新就业硕士研究生(含在职研究生学历)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新就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这些情况停止发放补贴
需要提醒的是,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住房租赁备案注销的,货币补贴停止发放。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的,货币补贴停止发放。
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在领取货币补贴期间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请或家庭状况变更业务的,货币补贴停止发放。
货币补贴申请方式
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申请。
◎线上申请:主申请人可以通过市住建局微信平台(“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邕有家”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
◎线下申请:主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由工作人员指导其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平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