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启动

  10月10日,自治区召开2020年度贫困户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我区2020年贫困户贫困村脱贫摘帽“双认定”工作正式启动。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区的贫困户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时间从10月10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

  我区今年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按照“八有一超”的标准执行,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有电用、有电视看、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照“核验工作队入户核验、村民小组(屯)评议、行政村评议、行政村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设区市和自治区备案”7步认定程序进行。

  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按照“十一有一低于”有关标准执行,实地核查验收主要衡量“三保障”、有安全饮水、有电用、“一低于”指标,参考有特色产业、有路通村屯、有基本公共服务、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好的村两委班子指标。按照“县级动员部署、村级自查评议、乡(镇)初验上报、县级审核公示、市级复核审定、自治区核查反馈、市级公告出列”7步认定程序进行。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区还有660个贫困村和8个贫困县、24万贫困人口未脱贫摘帽,属于2020年度“双认定”的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