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梧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全面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安委会以精准施策、专班推进、清单管理等方式,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高位推动,精准施策。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部署,梧州市迅速行动,认真制定方案。通过意见征集、深入调研,编制形成了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9个专项整治方案,以“1+2+9”实施方案体系。全市7个县(市、区)、28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均进行了专题部署、细化方案、设立机构,实实在在推进三年行动。并于7月31日,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安全生产责任,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总目标,全面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落扎实,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成立机构、专班推进。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市成立各类专项检查组660个。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市安委办编制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统筹结合、成立工作专班,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实施行动计划,做到确定人员、固定制度、规定动作。有序推进监督行动计划的实施落地,确保取得成效。

  聚焦重点、清单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了对非煤矿山行业领域、危化品行业领域、烟花爆竹行业领域、交通行业领域、教育行业领域、消防行业领域以及其他行业领域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围绕“1+2+9”方案架构,提前谋划、细化措施、深化治理,建立了“统计通报”“定期例会”“督办督查”“警示约谈”等四项工作机制,采取“三个一”措施(每月一通报、每月一例会、每月一督查),及时研讨分析活动中存在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对重大风险发单提示。同时。建立了问题隐患、整改和责任“三张清单”,以清单式管理,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实施。

  截至8月31日,三年行动已进入到排查整治阶段,8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较7月份下降30%,死亡人数下降21.4%。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自查排查隐患5398处,已整改5091处,整改率达94.31%。检查单位4186家次,督导发现问题1302个,约谈警示51家次,行政处罚651次,责令停产整顿5家,关闭取缔10家,共处罚款296万余元。根据重点安全隐患等级,已将不同的重点安全隐患列入自治区级或市级重点监督整改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项目,从而强化重大风险隐患管控和突出问题治理。

  下一步,梧州市安委会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制度化,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隐患销号。聚焦重点难点,狠抓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和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维护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