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四注重”创新集体经济发展

  近年来,钦州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下一步乡村振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不断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面上督查和点上指导,建好建强一批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示范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打造一批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示范项目,力争圆满完成年度发展目标任务。

  一、注重“强村带弱村”发展模式

  近年来,钦州市探索推行“强村带弱村”帮扶带动发展模式,通过以强带弱、以富带穷、抱团发展,着力破解弱村基础条件差、发展思路少、产业实施难等问题,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按照“地域相邻、条件相似、产业相近”的原则,发挥集体经济基础好、产业发展好的强村优势,通过产业园区带动、特色产业带动、土地流转带动等方式,整合周边薄弱村的扶持资金、土地资源、固定资产等,合作建设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形成发展互促、共同富裕的良好局面。目前,全市有115个“强村”辐射带动859个村共同发展。

  图为浦北县泉水镇平阳村黑猪养殖核心示范区鸟瞰图。

  二、注重 “能人做产业”发展模式

  能人作为地方的一笔财富,是脱贫攻坚乃至乡村振兴的一股重要力量。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钦州市坚持“抓党建、强产业、促脱贫”,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带动乡里邻里一起致富。采取“致富带头人+种植基地+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大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村干部能人、返乡创业能人、本地种养能人的作用,按照“党委引能人、能人做产业、产业促发展、发展促增收”的思路,有效发挥能人在资金、市场、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兴办特色产业“吸纳”薄弱村共同发展,实现产业共建、收入增加。当前,全市有471个能人辐射带动487个村发展集体经济。

  图为钦南区那思镇合江村豆角种植示范基地。

  三、注重 “龙头企业辐射”发展模式

  龙头企业将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科技创新、等功能整合在一起,是农业发展新阶段中加快农业现代化,进行新农村建设,带动区域性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钦州市注重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充分利用农业龙头企业、本土乡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广“企业+产业示范基地+村民合作社(党支部)+农户”模式,以村企联办、基地出租、技术扶持、订单生产、统购统销、入股合作等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构建村企共赢的发展格局。目前,全市有25个“龙头企业”辐射带动586个村共同发展。

  图为广西金陵农牧集体有限公司钦北区青塘镇肉猪养殖小区。

  四、注重“政策落实落地”发展模式

  集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撑,面对钦州市当前存在的部分乡镇村屯土地流转不通畅、承包合同不规范、村干部队伍能力不够等方面的问题,钦州市从根源上找问题,扎实做好土地流转、清理规范承包合同、物业经济、产业发展、农业保险、村干部队伍、统筹服务等“七篇文章”,截止目前,全市交易流转农村土地0.83万亩,农村土地(耕地)累计流转面积达48万亩,占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的25%;清理规范“三不”合同694份(已完善合同592份,重签补签合同102份),直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99.51万元;产业带动和物业经营收入总计2350.26万元,占总收入34.51%;各级举办或选派参与上级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相关培训共28期次,培训人数2335人次,储备村级后备力量6000多人,通过清理“三不”合同有效的加强了土地的“再流转、再利用”等问题,通过培训加强了基层村干部队伍的储备,有效的解决了村干部工作能力不够等问题,为下一步钦州市集体经济的发展做了更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