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广西财政统筹中央和自治区资金2.77亿元支持我区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实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重点做好台风、强降雨期间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实施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筹资0.27亿元支持武鸣区、柳江区、柳城县、阳朔县、恭城瑶族自治县等15个县完成1∶5万地质灾害详查;开展那坡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等8个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开展三江侗族自治县县城重点区域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及普速铁路沿线地质灾害调查;对3041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
筹资0.17亿元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支持重点区域按威胁人数大于100人以上,且有代表性的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等12处专业监测点建设。筹资1.79亿元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工程建设,对已查明的危险程度较高或突发的左右江革命老区中的河池、百色市等8个贫困县及86个市(县、区)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完成约229户1107人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工作。筹资0.54亿元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建设,支持以县为单位开展全区111个县(市、区)地质灾害培训、防治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