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拥〔2020〕2号)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评选全国爱军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6号)要求,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全国双拥办初审,现将拟推荐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14日至7月20日。

  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南宁市、桂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柳州市、玉林市、梧州市、百色市、贺州市、东兰县、灵山县、凭祥市、象州县。

  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来宾市公安局

  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

  北海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姚小玲(女)

  钟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黎春凤(女)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自治区双拥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潇、覃军

  联系电话:0771-2836009;0771-2616736

  传真号:0771-2836009;0771-2616736

  电子邮件:guangxisyb@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