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6个县(区)分别获得乡村振兴奖励补助资金500万元

  南宁7月3日讯(通讯员 黄金玉)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兴安县、崇左市江州区、柳城县、玉林市福绵区、北海市银海区6个县(区)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分别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500万元的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奖励,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编制、乡村风貌提升等方面工作。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自2018年10月我区正式启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全区各地以“三清三拆”环境整治为抓手,加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崇左市江州区计划2年之内完成辖区内所有村庄基本整治;南宁市实施全域整治,按照“基本整治+示范带”模式,全力推进武鸣区环大明山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示范带。2019年,全区共完成2.65万个基本整治型村庄、548个设施完善型村庄、102个精品示范型村庄项目竣工,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乡村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