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县(区)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奖励

  6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根据自治区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决策部署,安排自治区本级财政奖补资金3000万元,对2019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风貌提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6个县(区)给予奖励。

  这6个县(区)是南宁市武鸣区、兴安县、崇左市江州区、柳城县、玉林市福绵区、北海市银海区,每个县(区)获得500万元资金奖励。激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村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乡村风貌提升、“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