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我区近日下达了中央第二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53亿元。截至目前,广西财政已累计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3.11亿元,较上年增加4.97亿元,同比增长5.6%。
据悉,下达的资金将由各地统筹用于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和孤儿生活保障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和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政策。该项资金根据中央和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因素分配法,主要以各地困难群众对象人数、财政困难程度、各地结余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自治区财政厅表示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协同配合,紧盯各项救助政策和资金落实,按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好、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