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推进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4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组建农业系列正高级评委会的通知》,明确在广西正式组建农业系列正高级评委会,负责全区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此举解决了我区无法自主评审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的问题,同时也标志着我区启动了新一轮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为规范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下发了《关于印发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对我区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标准、适用范围、学历、资历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还一并修订了农业系列副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条件通知》明确,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其中,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职称注重对专业理论功底和研究创新能力的要求;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则注重农业技术应用推广能力的要求。

  同时,《条件通知》进一步淡化论文导向:专业技术人员主持或参与编写的农业农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同行专家认可的技术推广规划、技术分析报告、咨询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和经济分析报告等可替代论文。首次将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以及采用后获领导批示的,可以视同为论文。

  此外,《条件通知》还完善基层倾斜政策。首次将在县城所在地以外的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15年以上作为高、中级评审的破格条件,县乡以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以下职称的,可以适当降低论文著作要求。对申报者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