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自治区扶贫搬迁专责小组在南宁举行2020年第一次工作会议,部署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各成员单位要把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抓细抓实抓落地,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实现“高质量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巩固实际入住成果、完成搬迁户同步脱贫三大任务,抓好安置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后续管理、拆旧复垦等重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清形势,紧盯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抓紧推进各项工作。
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要在严格防控疫情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和扶贫车间尽快复产,依托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帮助搬迁劳动力返岗就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等各种举措,尽最大努力减轻疫情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影响,把因为疫情耽误的工作赶上来。
努力发挥易地扶贫搬迁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去年12月14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社区服务、产业扶持、就业帮扶、文化服务、拆旧复垦、组织建设、平安建设和加大投入、加强指导等12个强化举措。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政策资源,合力解决产业就业、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后续问题。
坚决完成安置区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任务。要对集中安置点的教育、医疗卫生设施补短板项目实行挂牌督战。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各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对已经开工的项目定期调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在今年秋季学期入学前投入使用,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也要尽快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督导推动各类问题尽快整改“清零”。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自治区“四合一”考核、审计等发现和反馈的易地扶贫搬迁各类问题,要督促指导市、县尽快逐条逐项整改到位,确保在国家验收之前,各类问题整改“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