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扎实推进“就业复工促扶贫”

  日前,自治区扶贫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扎实推动“就业复工促扶贫”行动,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及时有序引导我区贫困劳动力返岗及赴粤务工,助力粤桂企业尽早复工复产,为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夯实稳定基础。

  一是根据分区分级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坚决取消超出防疫必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及时纠正各种极端做法,全力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粤桂各帮扶项目有序复工,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序外出务工。

  二是各地扶贫部门和粤桂扶贫协作部门与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相互协作,广泛动员驻村工作队、村干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摸查贫困劳动力返岗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就业能力、培训需求等情况,按照意愿跨区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已经就业、有转岗需求、需再次找工作等情况,建立“一户一档”转移就业信息需求清单,为实施精细化服务打下坚实基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尽快与广东等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了解企业用工缺口和岗位需求。

  三是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介,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的政策举措、工作部署,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让贫困劳动力及时了解用工保障政策措施,全力支持贫困劳动力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需求、企业复工复产需求。

  四是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紧密对接,根据广东地区企业的岗位需求和本地劳动力的就业需求,筛选匹配适合的企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开展点对点包车接送,对成规模、集中性返岗的劳动者开通直通专车、专列,减少途中疫情传播风险。对于2020年2-6月期间赴粤务工或者在当地东西部合作就业扶贫车间、东部引进企业稳定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稳岗补贴;对前往广东省深圳市就业的劳务工,由广东省第二扶贫协作工作组协调深圳市给予全额交通补贴,对前往广东其他地市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发放交通补贴,所需资金由33个国定贫困县从广东财政帮扶资金中列支,对于其他县(市、区)贫困劳动力可从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

  六是按照“统一组织、统一体检、统一包车、统一跟车服务、统一防护保障”的“五统一”原则,配备医生及当地干部跟车,做好健康检查,确保劳务人员身体健康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