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

  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该厅联合多个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稳住重点群体就业、稳住企业就业岗位,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其中,对我区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企业,可返还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深度贫困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一般稳岗返还标准由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60%;2020年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名单的中小微参保企业符合一般稳岗返还条件的,返还标准提高至其上年度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5%。

  全区各地对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为防控疫情提供紧缺急需物资保障的生产企业、保障民生的商贸配送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2月1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出台政策,要求全区各地通过发放就业困难补贴、防疫补贴、创业补贴、创业园房租补贴等,让农民工朋友吃下“定心丸”。

  另外,暂停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改进招聘会、会议、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形式;梳理完善线上服务流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不断档,标准不打折;全区范围内实施“线上人社公共服务进校园行动”。组织招聘毕业生的企业开展行业型、专业型等网络招聘活动,持续向高校推送适合毕业生就业岗位。

  对疫情严重地区返乡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除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其他确有困难的可通过扶贫公益性岗位给予托底安置;加强农民工赴粤务工疫情防控的指导服务,做好省际企业复工岗位需求等就业信息对接,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赴粤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