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三大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实施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文件精神,自治区财政今年将从增加资金投入、加大片区收入留存、实施税费减免等方面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据悉,2020年,自治区财政厅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主要有以下举措:一是将新增安排1亿元,主要用于兑现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中片区企业及其他有关补助奖励条款;二是加大对片区留存财政收入的支持,自2020年起5年内,各片区产生的所有地方收入中,自治区分享部分的100%和各片区所在设区市分享部分不少于80%留存各片区,留存的财政收入由各片区统筹用于片区各类产业扶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三是实施最优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为优化自贸试验区税费营商环境,切实减轻入驻企业的税费负担,在财政增收困难、收支矛盾较大的情况下,坚持放水养鱼,出台对自贸试验区新办的、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在一定年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政策,并决定在自贸试验区实施最优惠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片区存在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不优不强等突出问题,有关财政政策支持对象主要针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此外,为便于各片区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自治区预留了政策调整空间,授权各片区提出确需支持的产业和项目,经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核并报自治区政府备案后,纳入政策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