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出台支持重大文旅项目办法
评上国家5A级景区可获千万元奖励
南宁讯(记者 赵金玲)17日,记者从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了解到,《南宁市支持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台,满满干货,以吸引更多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落户南宁市。如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办法》提出,加强补助补贴。通过贴息补贴、市政配套设施补助、进口补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林相改造补助等方式,对在南宁市现金和实物总投资额达100亿元以上(不含房地产投资)的文化旅游项目,积极予以补助补贴支持,充分释放优惠政策红利,进一步吸引支持更多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落户南宁市。
同时,加大对重大文化旅游品牌项目的扶持力度。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国际一线知名连锁品牌酒店新评定为五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其他新评定为五星级饭店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企业承办的对南宁文化和旅游业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国家级、自治区级节庆、赛事等活动,对同一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另外,积极为文化旅游重大项目引进人才发挥创新和引领作用提供便捷,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引进的人才,按照上级和南宁市有关人才政策执行。重大文化旅游项目需要引进外籍专门人才的,各有关部门要在申请办理工作证件及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等方面提供便利。
鼓励创新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如支持企业利用债务融资工具,发展文化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创新适合文化旅游产业的信贷产品和贷款担保方式,对不同类型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采用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和相应的抵、质押担保方式。
此外,鼓励通过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对产业带动能力强、地区贡献大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优先争取国家专项基金、国债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并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对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进行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