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南宁国际铁路港开发建设支持政策》近日印发,广西将对西部陆海新通道标志性项目南宁国际铁路港(以下简称铁路港)给予财政政策、税费及价格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助力其打造成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国际枢纽和多式联运中心。
财政政策方面
在财政政策方面,广西将于2019—2023年连续5年共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铁路港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仓储设施、智慧物流体系、铁路口岸,购置现代物流设备,开拓国内外市场,引进培育物流企业等。
其中,广西将对铁路港内电商分拨仓库、零担分拨仓库、城配中心仓库、供应链仓库、冷链仓库等仓储设施的建设,统一物流信息平台、统一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建设,以及多式联运转运设备、装卸吊装设备、自动分拣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储等现代物流设备购置等方面的建设予以相应支持,并将支持南宁铁路口岸查验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相关设备购置;支持和鼓励铁路港注册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等。
另外,广西将支持铁路港引进培育物流企业,对经认定在铁路港注册的新设立或从广西区外迁入总部企业,给予每家总部企业不超过500万元开办补助;对进驻铁路港的A级快递企业、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多式联运企业租赁自用仓库场地、办公用房的,以及总部企业在铁路港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租金总额的20%等。
税费及价格政策方面
在税费及价格政策方面,除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外,自铁路港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铁路港新注册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相关规定享受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铁路港内的现代物流业、加工业、进出口贸易等重大项目的用水、用电价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南宁市市区范围内最优惠的价格;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用电、用水价格参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执行。
土地、金融政策方面
广西还将对铁路港给予土地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支持铁路港申报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扶持;推进审批便利化,铁路港内企业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在铁路港设立专门的一站式行政审批和服务窗口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