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海市推进乡村振兴暨“美丽北海·幸福乡村”活动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43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提前一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26%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
10月下旬,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合浦县召开现场会,重点推介北海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各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大幅增加,解决了村党组织“无钱办事难”的问题,夯实了引领群众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加快了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步伐。
据悉,2019-2021年,北海市将实施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拟投入2.49亿元用于创建工作,每个示范村投入1500万元到4500万元不等的经费。(陆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