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现新作为 写好新答卷 ——我区人社部门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纪实

  脱贫攻坚,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

  近年来,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责任,坚持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轴主线推动人社事业,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工作。

  从出台政策文件到挖掘就业岗位,从拓宽就业渠道到开展技能培训,从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到实施定点扶贫……如今,全区人社扶贫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至2019年9月,全区农村贫困劳动力累计实现就业70.33万人,完成人社部下达的2018-2020年就业扶贫目标任务53万人的132.7%。2015-2017年,下达到贫困地区的农民工创业专项扶持资金38926.68万元,占资金总量的45.03%,2018-2019年下达扶持资金23212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3.86%。安排在贫困地区的农民工创业园建设项目达到24个,占全区农民工创业园项目总数的63.2%。2019年5月择优扶持10个自治区级农民工创业园,每个园区给予建设奖补资金500万元,其中有8个为贫困地区,包括深度贫困县5个、极度贫困县1个。

  1在量质并重中推进就业扶贫

  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让贫困群众拥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这是解决群众生活贫困问题的“根源”。

  结合实际,我区人社部门围绕“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目标,推行“一二三四五”工作机制,即出台“一系列政策”、建设“二个平台”、创新“三种模式”、拓宽“四个渠道”、突出“五个加强”,努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强帮扶引导支持——先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在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岗位开发、引导转移就业、鼓励返乡创业等方面,形成鲜明导向和有力支持。不断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深度贫困地区的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提高至60%。深度贫困地区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纳入到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覆盖范围。

  搭建“二个平台”,夯实精准帮扶基础——建设14268个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劳动力信息登记录入、企业用工信息发布等服务;建设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收集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就业意愿等信息,为精准帮扶打下坚实基础。

  创新“三种模式”,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对希望转移就业的群众,依托东西部协作、扶贫车间等载体,通过师傅带徒弟、订单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对难以外出就业的群众,大力发展扶贫车间,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提供家门口就业机会;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群众,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丰富多样的就业创业服务和扶持。截至今年9月,全区易地扶贫搬迁163297户中,已实现转移就业143230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户已基本实现就业(含务农等)。

  拓宽“四个渠道”,帮助就地就近就业——创办各式扶贫车间,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引导支持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帮助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特别是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依托农民工创业园,引导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依托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帮扶机制,通过多个专项活动,积极引导农村贫困劳动力到广东务工就业。

  突出“五个加强”,促进转移就业——加强粤桂劳务协作,建立“省、市、县”三级对接机制,推动“三来三往”新型劳务输出模式;加强就业信息共享,及时互相通报有关情况;加强岗位供求对接,提高组织转移就业的效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我区务工人员的订单式培训、适岗培训力度;加强权益保障,两地人社部门联合做好在粤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

  2在提质增效中开展技能扶贫

  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让贫困群众拥有一项技能,这不仅是改变个人生存困境的现实考量,也是阻断贫困代际相传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我区始终把提高贫困群众就业创业能力作为帮扶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7年以来,全区培训贫困劳动力14.2万人次;2018年,全区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65万人次,同比增长88.8%,增幅排全国第2位,工作得到人社部充分肯定,在国务院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与此同时,我区还通过多层次、立体式的技能培训和服务,不断加大技能扶贫力度:

  精准把握培训意愿——依托村级就业服务平台,全面调查、精准采集全区384万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等基础信息。

  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结合就业监测、用工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发布培训重点目录,引导龙头企业大力开展项目制、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就业率。

  精准帮扶重点对象——我区创新实施技工院校结对帮扶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现已完成培训14598人,就业的“两后生”平均月薪3300元,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调动政府、企业、院校、社会等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实施“千村万企”职业培训大行动,力争2019年培训劳动者33万人次,其中农村贫困劳动力4万人次。

  推行项目制培训——组织开展市场需求大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东西部扶贫协作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培训、扶贫车间培训、特色产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目前,全区已有7个设区市制定了项目制培训实施细则。

  3在应保尽保中实施社保扶贫

  社会保险扶贫,是人社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力举措。近年来,全区各级人社部门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通过落实“九个到位”,统筹推进社保扶贫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位。由厅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保扶贫专项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全区社保扶贫工作;加强与财政、扶贫等部门工作协调与配合,形成了部门联动、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明确“双百”目标,组织考核到位。明确将国家扶贫信息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发放率纳入脱贫考核指标,要求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参保率100%,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参保人员100%按月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年底各级扶贫核验组分别对各地开展考核,确定指标完成情况,确保任务完成。截至今年9月,全区451.35万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100%参保,其中,参保缴费354.9万人,领取待遇96.5万人。

  三是实行政府代缴,落实资金到位。自治区出台政策,明确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和脱贫后继续扶持两年的人员,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资金由自治区与设区市按6∶4比例承担,自治区与县(市)按8∶2比例承担。截至今年9月,全区共为326.48万人代缴保费,代缴金额为32480万元。

  四是实行特殊政策,组织参保到位。今年我区对60周岁以上、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广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贫困人员,建立基础养老金保障制度,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放宽发放待遇的条件,对愿意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从2018年12月起补发养老金。截至今年9月底,已发放待遇33223人。

  五是参保失业人员保障水平提高到位。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我区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最低工资一类的80%提高至90%。我区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档提高至1512元/月,较2018年度增长10%;最高档为1663.2元/月。截至2019年8月末,全区月人均领取失业保险金1399.63元,比2018年底增长1.59%。

  六是加强部门联动,精准识别到位。建立健全贫困人员数据核实机制,加强与公安、残联、民政、扶贫、计卫等部门沟通联系,利用信息手段进行数据比对,定期获得贫困人员基本信息,并由基层经办人员进一步核实确定应参保对象名单。

  七是夯实基层平台,经办服务到位。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流程、有网络、有经费的“六有”标准,持续推进全区各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目前,自治区本级、14个设区市、117个县市区、1255个乡镇(街道)、16199个行政村(社区)100%完善了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窗口),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人社服务体系完全建立,实现了“就业社保服务全覆盖、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的目标,做到了“参保缴费不出村、领取待遇不出村、权益查询不出村、生存认证不出村”,为贫困人员提供贴心服务,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八是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指导到位。建立社保扶贫工作调度和联络员制度,定期统计、通报贫困人员参保情况,一级督促一级落实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动态掌握及时准确,工作指导针对性强。

  九是加大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到位。积极采取群众通俗易懂、灵活有效的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重点宣传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动员各类人员积极主动参加社会保险。

  4在引育并举中强化人才扶贫

  要实现精准扶贫,人才是关键。做实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技术硬的人才队伍,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基础。

  近年来,一系列立足当下、着眼未来的举措在全区各地相继实施:

  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贫困地区的范围——将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民族乡列入到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加大贫困地区人才支持力度。

  优化公开招聘政策措施,扩大基层公开招聘自主权——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主确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层级、专业和数量,招聘方案和结果报设区市核准。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明确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以及相应高定工资档次。

  加强艰苦边远地区政策倾斜——艰苦边远地区可以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降低开考比例,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县乡事业单位每年可安排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人员。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行差异化的乡镇工作补贴机制。

  实施职称评审基层倾斜政策——引导各系列在修订职称评审条件中制定切合基层实际的评价标准,优化完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对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乡村教师单独制定条件,分类评审,定向使用;对实行评聘结合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乡村教师累计在乡村学校工作满5年、10年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和聘任中高级职称;引导人才资源向基层流动,对暂时脱离专业技术岗位,担任扶贫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等重大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任务时间计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完善和落实教师系列职称晋升支教要求和卫生系列城市医师晋升职称前下基层服务有关要求。

  创新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优化岗位结构管理——事业单位可以按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10%,在高中级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特设岗位由主管部门管理,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岗位聘用向基层倾斜,县城所在地以外的乡镇事业单位聘用取得中高级职称的人才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按规定程序聘用到相应岗位。

  积极探索人员总量管理制度——将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非实名控制数分别纳入相关单位的岗位总量管理,扩大岗位总量,解决高中级岗位不足问题,纳入总量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定向培养计划长效机制,配合自治区教育、卫生部门定向培养中小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大力实施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助力脱贫攻坚行动——2019年招募岗位861人,其中扶贫类岗位722人、20个深度贫困县共257人,分别占全部岗位的83.9%、30%,并为我区13个搬迁规模一万人以上的安置点各安排一个专项指标,引导越来越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出台13条政策措施,实施6大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