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综述

“四轮驱动”跑出发展“加速度”

  近年来,梧州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以“四轮驱动”(顶层设计带动、各方力量推动、多种发展模式互动、三大机制联动)作为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采取“党组织领办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型”“清理不规范合同型”等10多种模式,全力打造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样本。

  2018年,全市消灭了183个收入为零的“空壳村”,941个村集体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双百示范村”创建目标。2019年,预计全市94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可达4万元以上,其中267个贫困村将突破5万元以上、20%以上村将达到10万元以上、30个明星村收入将超过50万元、一批旗舰村收入将超过100万元……一组组数据,是梧州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印证。

  顶层设计带动发展

  “财政资金扶持、专业团队攻坚、产业示范带动、电商企业助力、司法服务护航、经营风险防控、奖励机制促进”,梧州市在出台《梧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又出台了《梧州市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七条措施》,从资金、人才、产业、服务、机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依据遵循,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面临困难瓶颈时“怎么干”的问题。

  为强化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市各级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领导挂帅,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谁来干”的问题,市、县、乡、村四级共组建了1007个专业服务队。同时,梧州市按照“一县一规划、一村一方案”的要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规划,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干什么”的问题。梧州市还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列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之成为县乡村三级书记的“书记工程”。

  各方力量推动发展

  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梧州市注重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充分发挥牵头单位抓总协调作用。如,在实施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中,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单位抓总协调作用,编制全市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大力实施现代特色农业“10+3”产业提升行动,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注重发挥职能部门职责职能作用。如,梧州市自然资源局运用市场化机制,鼓励和支持国有、民营等各类经济组织,积极投资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释放农村集体土地政策红利,筹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2018年,仅梧州市苍梧县就获得增减挂钩批复立项总面积326.29公顷,获得周转指标成交价款3.54亿元,为集体经济项目成功筹集项目扶持资金2000多万元。

  同时,梧州市还鼓励和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党旗领航·助力脱贫”“党旗领航·电商扶贫”“党旗领航·茶商(企)扶贫”等 “党旗领航+”系列行动,引导两新组织党组织积极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下转第二版)

  多种模式激发活力

  为了破解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遇到的难题,梧州市注重鼓励和指导各村立足实际,成功探索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党组织领办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型”等多元化模式,并通过多种发展模式互充、互补、互动和相互作用,切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蓬勃发展。

  针对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产业结构较单一、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集体意识淡化的问题,部分村党组织勇于担当,通过创办企业、合股经营等方式,破解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部分经济能力强、带动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村党组织,主动领办其他周边村村民合作社发展的重任,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共同发展。

  针对村集体的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和农村产权长期处于压抑、沉睡的现状,梧州市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型”,激活农村集体生产要素和农村产权。长洲区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27个村完成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村“沉睡的资本”活起来,实现村集体和村民收入双增收。目前,该模式已在全市各地推广,相关工作进展顺利。

  针对农村仍然存在闲散资源利用程度不高、发包出租不规范、村级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梧州市注重整合政法、林业等部门力量,组建“司法后援团”“党员突击小组”,规范清理村集体经济租赁合同,盘活村集体资源。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涉及52.8万多亩的山林、土地等集体资源不规范合同,在全市886个村共清理涉及资源资产类合同1626件,清理租赁合同涉及土地面积40多万亩,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近1200万元。

  此外,梧州市还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带动型”“三社联动型”“物业租赁型”等多元化发展模式,有力推动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机制联动保障成效

  梧州市通过建立健全项目联审评价机制、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对优质项目以奖代补扶持政策、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等三大机制,规范村民合作社管理和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构建起高效、统一的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体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岑溪市根据实际出台了《岑溪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岑溪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收益部分)资金,有效防止“不敢用”“不会用”“违规用”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