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吴丽萍)记者7月29日从广西兴边富民行动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区力争至2021年建成3个兴边富民全面小康示范县、10个兴边富民全面小康示范乡镇、50个兴边富民全面小康示范村(社区)、3个兴边富民示范园区。目前,66个示范创建单位名单已全部确定。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不成熟不认定”的原则,分步骤、分批次推进认定挂牌工作,年底前认定挂牌一批示范单位。力争1-2个县成为全国兴边富民全面小康示范县、10个乡镇成为全国兴边富民全面小康示范乡镇、20个村(社区)成为全国兴边富民全面小康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