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吴丽萍实习生/刘丽)7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广西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全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0.2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31.72%,2013-2018年累计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521万人,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据了解,2013年12月,自治区召开全区城镇化工作会议,对推进城镇化作出了总体部署。2014年7月,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我区制定出台了涉及户籍、财政、教育、卫生、社保、土地等领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全区14个设区市已全部出台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细则,基本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全区各市都实施了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去年全区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比例超过80%。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2017年的人均50元提高到去年的55元。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去年广西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812元,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年人均7080元,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不断缩小。全面落实农民工创业奖补及带动就业奖补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38家农民工创业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渠道不断拓宽,全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25%以上。
各项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北部湾城市群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北部湾经济区通信、旅游、社保同城化,口岸通关一体化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桂中城镇群、西江干流城镇群、桂贺旅游城镇带、广西沿边城镇带有序推进。9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柳州模式”和“来宾样板”,北流、平果推进新型城镇化经验在全国推广。自治区23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和百镇工程建设深入推进,自治区第一批45个特色小镇培育创建质量不断提高。
城镇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区9个城市实现交通一卡通;全区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6%以上,县城用水普及率达8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8%,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60%;城镇燃气普及率达93%;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