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南宁讯(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肖君)日前,广西出台了《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实施意见》,凸显了广西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既及时落实了国家政策新要求,又构建了我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从五个方面发力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是巩固,即实事求是厘清广西永久基本农田实际利用情况,不能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为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二是管控,即统筹规划各类用地需求,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从源头上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三是建设,即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有效提高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以建设促进保护;四是激励,即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力度;五是约束,即通过监督、考核、执法等措施,有效压实保护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实施意见”强调,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做到保质保量补划落地。今后,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或整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直接在储备区中补划。要统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保严管的同时,也要为生态保护和城镇开发预留空间,并妥善处理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矿业权设置。要进一步加大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从20个深度贫困地区扩大至支持38个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