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石漠化土地净减38.72万公顷,减少率20.2%
■净减面积超过1/5,治理成效继续稳居全国第一
南宁讯(记者/周映通讯员/张雷)4月2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我区石漠化治理成效明显。前不久发布的全国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显示,与2011年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相比,广西石漠化土地净减38.72万公顷,减少率20.2%,净减面积超过1/5,治理成效继续稳居全国第一。
去年12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全国岩溶地区第三次石漠化监测结果。截至2016年底,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总面积为153.29万公顷,占全区国土面积的6.5%,涉及河池、百色、桂林、崇左、南宁、来宾、柳州、贺州、贵港等9市76县(市、区)。广西石漠化土地相对集中于河池和百色两市,面积分别为57.91万公顷和35.07万公顷,分别占全区石漠化土地面积的37.8%和22.9%。
全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石漠化综合治理作为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着力推进,通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使岩溶地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在治理过程中,各地探索出“竹子+任豆”“任豆+金银花”等10多种混交造林模式,提高治理科技含量。全区积极推广石漠化治理林业建设“六字”方针,即“封”(封山育林)“造”(人工造林)“退”(退耕还林)“管”(林木管护)“沼”(建沼气池)“补”(生态补偿),建立了100多个治理示范点,辐射带动治理工作全面推进。
受益于近年来岩溶地区一系列生态保护与治理措施的实施和人为活动压力减轻以及监测区内良好的水热条件,广西岩溶地区石漠化面积持续减少,生态状况稳步好转。监测结果显示:人工造林种草和林草植被保护对石漠化顺向演替发挥了主导作用,其贡献率达83.4%;因人口压力减轻和农村能源结构调整促进植被自然修复的贡献率为5.2%。同时,区域经济发展加快,贫困程度减轻,与2011年相比,2015年岩溶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752.57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299元。目前44个岩溶地区贫困县已有7个实现了脱贫摘帽。
全区林业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分别于2005年、2011年、2016年开展岩溶地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石漠化监测工作。此前,2011年第二次监测结果显示,2005-2011年间,广西石漠化土地面积减少了45.74万公顷,减少率为19.2%,年均减少率为3.2%,治理成效领先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