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喀斯特地貌壮美瑰丽,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地区和有色金属之乡,既是广西资源富集区,也是广西扶贫攻坚主战场。如何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同时留住绿水青山,成为该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道必答题。4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河池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在全区14个设区市中脱颖而出,均位于前列。这背后到底有何“功夫”?
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测,今年第一季度,河池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2.22%,污染天数7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天;PM10均值48.78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34.30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5.93%、29.56%;“水十条”4个考核断面中,优于Ⅲ类水质的断面4个,水质优良比例为100%;10个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中,优于Ⅲ类水质断面10个,连续5年水质优良比例100%;4个设区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Ⅲ类水质,连续5年水质优良比例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过去,河池因矿产而兴盛,也因涉重金属行业无序发展污染了空气和水源,面对环境历史欠账,我们‘功夫用在平常,心思放在日常’,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将变革和整治深入行业肌体和骨子深处。”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覃献生说。近4年来,该市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颗粒物,这也是由该市采矿业、涉重金属行业的经济发展特点决定的。因此,近年来,该市在“脱胎换骨”整治涉重金属行业、打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基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坚决完成了城区范围内大型企业“出城入园”搬迁工作,大幅度降低企业废气排放对空气造成的影响,规范企业废污治理,减小了环境污染隐患,提升了民众的幸福感。
针对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该市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厘清职责,寻求解决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群,及时上传各类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行为或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监督,加强道路粉尘源头管理,严控农村秸秆焚烧,设置市、县、乡镇三级网络联防整治,不定期开展夜查及周末巡查,营造“大环保”共治格局。
历经2年的宣传、铺垫及多轮征求意见,《河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于2018年出台,并获得广大居民的支持。2019年春节期间,该市城区未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案例,春节期间城区空气质量均为优良,削除了大气污染的“高峰”。
而在“治水”上,该市大力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按年度开展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评估工作,并按评估结果进行整改,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龙岩滩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续建项目建设,同时加大农村生活面源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区域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