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3月20日的一则报道称,我区乡村风貌提升不是做“点”,而是做“全城”;不是做“盆景”,而是打造“风景”。这是不久前召开的全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调度会议传递出的信息。
我区已印发《关于统筹推进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去年10月11日召开的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动员大会明确,计划到2021年,对广西全区村庄风貌整治“扫一遍”,逐步塑造和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乡村新风貌。
自2013年始,“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启动,意在通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几个阶段的治理建设、规范完善,提升乡村风貌,使新农村外表美,内在更美,农村生活富裕,农民精神素质也要有根本性不可逆转的变化。
活动持续推进到现在,一处处乡村呈现出看得见的外在变化、看不见的内在转变,一句“美丽广西尼的呀”,道出了层层叠叠的感受。然而,乡村建设外在美与内在美的高度和谐统一,非一朝一夕就能实现,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仍需整治化解,此次调度会议就直面了问题所在。
比如,有的地方搞“一个规划管全部”,千村一面、万屋一样;有的地方建设工作依旧以“粉饰”“搭花架子”的应对、应付为主,只改造临街向路的民居外墙,其后的大片房屋村貌还是老样子;有的则简单机械地清理垃圾、拆房建房,把乡村建设等同于造“盆景”“风景”,新房新村确实已四处开花,但却少见新风貌、新精神。
今年3月已启动的村庄建设“三清三拆”活动,是乡村风貌提升行动中的一项具体内容。据悉,全区乡村风貌提升行动要求不搞形式主义,而是要按照“全面扫一遍”的要求,对乡村风貌实行彻底、系统的全面整治,确保风貌持续提升、稳步改进。
“三清三拆”即清理村庄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池塘沟渠;拆除废弃建筑,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违法违规广告招牌。从这些具体得不能再具体的整治要求来看,当注意一些地方仍可能会机械执行,或给形式主义作风换个新马甲。唯有让“彻底”“系统”不被打折扣,才能从面貌到风貌实现“转型升级”。
八桂乡村是美丽广西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山清水秀生态美”最重要的色块。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既要及时发现归纳,更要不定期集中清理,边整治边规范,建设才会朝着“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纲要设定的目标前进,乡村风貌才可能升级定型,定格成记忆中的乡愁乡恋模样。
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是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的,美丽乡村不是一个个精致的盆景,也不是一处处可收门票的风景,要防范景内是令人艳羡的新农村,景外眼到之处依然大煞风景。
让乡村面貌尽快有根本性改观,乡村建设所涉及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等外表美,与乡风文明、产业兴旺等内在美共生共存,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互补互依,所生发的“全景”式美丽乡村,才应该是乡村风貌的应有样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