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 袁琳 通讯员 胡静 张雷)1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局获悉,广西国有林场改革顺利通过自治区级改革核查验收,国有林场改革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目前已向国家申请核查验收。
改革后,全区国有林场由改革前的175家优化整合为145家。其中,公益一类单位52家,公益二类单位84家,维持企业性质单位9家。公益类事业性质国有林场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企业性质国有林场也得到一定财政支持。核定事业编制19951个,减编率20%,妥善安置富余人员2675人。林场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实现全覆盖。
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国家改革事项,也是广西重点推进的深化改革项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后,广西按照中央要求稳步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了《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开始试点,2017年全面推开,2018年继续深化。
2016年以来,全区累计争取了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0.6185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了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3亿元,为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