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指导意见》

  南宁12月25日讯 (记者魏恒 陈贻泽)12月2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粤桂扶贫协作工作汇报,审议通过《“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及配套文件、《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粤桂扶贫协作在两省区党委、政府的高位推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相关市县和行业协作主管部门要更加主动与广东对接,细化协作内容,拿出需求清单,完善项目库建设,推动协作事项落实。要突出抓好产业协作,主动承接广东转移的优质项目,加大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协作力度,集中力量办好一批贫困群众急需的民生实事。要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实事求是反映扶贫协作成效。

  会议指出,从明年起,全区将在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建设基础上开展幸福乡村建设,这是“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的收官阶段,也是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期望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树立乡村建设一盘棋思想,把幸福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等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有效衔接,加强联动,合力推进。要遵循乡村建设发展规律,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分类推进、精准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不搞一刀切,务求取得实效、农民满意。要聚焦农村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从最迫切的事情做起,补短板、强弱项,着力破解乡村建设瓶颈制约,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幸福乡村建设全面推进。

  会议强调,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广西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聚焦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成本高、融资难、要素保障难等问题,在减轻税费负担、提升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精准施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切实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激发民营企业活力。要落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提升服务水平,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