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 唐广生 实习生 方平)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助力广西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到2020年,全区完成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土地66万亩,其中2018年完成21万亩、2019年完成22万亩、2020年完成23万亩。
《计划》的主要任务,一是明确批而未供土地范围。即2009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批准的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仍未实施供应的土地(含已经使用但未办理供地手续的土地)。2017年12月31日后新产生的批而未供土地,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下达盘活利用任务。二是加快实施土地供应,对已清理出的批而未供土地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供地手续办理。三是大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不按约定时间动工建设的,及时采取约谈、处罚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予以处置。四是通过“收购储备”“实施流转”等多种模式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自治区政府明确,对年底前按时、按量完成年度盘活任务的市,在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时,奖励增加1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盘活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何一项任务不能完成的市,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