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8-2020年计划棚户区改造37万套

  记者近日从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2018-2020年期间广西计划棚户区改造开工37.57万套,将重点改造房屋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被鉴定为C、D级以上、老城区内脏乱差的危旧住房,以及林区、垦区、工矿棚户区未完成改造的危旧住房项目。

  据了解,2018年-2020年是国家新“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实施阶段,全国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广西通过深入各市县摸底调查,挖掘棚户区改造潜力,将棚户区改造开工量原计划24万套扩大至37.57万套,旨在抓住棚户区改造政策和金融信贷政策机遇,在改善民生的同时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和城镇发展。

  据悉,2018年国家下达广西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9万套,基本建成任务4.2万套。截至9月底,广西棚户区改造已新开工9.1万套,开工率达101%,基本建成6.6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57%,提前3个月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今年,广西将继续加大投入,力争进一步完成自治区新增开工任务5.23万套,并提前启动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据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实行绩效加分政策激励各地加大棚改力度;同时,将按照改造范围和标准,加强对项目的审核;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要求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必须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鼓励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并进一步完善棚改重点项目库,对重点县区、片区、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实行重点监管;同时,对于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的地区,将考虑问责。

  近年来,广西加强对各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监管力度,通过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月参与一次保障房巡查;将各市建设数据和排名公布在《广西日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市县予以曝光;对建设进度落后的地区进行约谈等措施,促使各市、县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重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据悉,2013-2017年,广西累计实施棚户区改造59.77万套,帮助2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解决了众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问题,为维护社会公平、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截至2017年底,广西棚户区改造累计完成投资约1490亿元,拉动社会投资2860亿元,促进了广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了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的提升。(李远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