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媒体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安排10.4亿元奖励给在2017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县(城区),目前,奖励金已下达各地。
26个先进县(城区)和进步县(城区)获得奖励
据了解,去年,自治区印发《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每年组织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比表彰26个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
获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城区”的县(市、区),将分别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5000万元一次性财力奖励;
获年度“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城区”的县(市、区),将分别获得自治区本级财政3000万元一次性财力奖励。
此外,获得表彰的县区将被优先推荐争取中央预算内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并对所属工业园区实行用电优惠政策。
26个先进县(城区)和进步县(城区)名单
今年7月下旬,自治区下发《关于表彰2017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进步县(城区)”的决定》,对26个先进县(城区)和进步县(城区)进行相关奖励。
2017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10个)
(一)重点开发区(3个):柳州市柳江区、北流市、平果市。
(二)农产品主产区(4个):荔浦县、桂平市、容县、宾阳县。(三)重点生态功能区(3个):阳朔县、融水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2017年度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10个)
(一)重点开发区(3个):崇左市江州区、贵港市覃塘区、贵港市港南区。
(二)农产品主产区(4个):平南县、象州县、扶绥县、浦北县。(三)重点生态功能区(3个):大化瑶族自治县、德保县、马山县。
2017年度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城区(3个)
玉林市玉州区、南宁市青秀区、柳州市柳南区。
2017年度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城区(3个)
柳州市城中区、南宁市兴宁区、北海市银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