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何任朗)7月31日,记者从市乡村办获悉,南宁市将于8月至10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南宁市乡村建设“十佳范例”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做法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推“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自“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南宁市各级各部门实践、探索、总结出来不少涉及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干部作风、长效机制、资金保障、示范打造、农旅融合等方面有特色、有亮点、成效突出和可复制推广的成功范例。
南宁市乡村建设“十佳范例”评选首先由各县区(开发区)乡村办、市直各部门及单位按照评选标准要求向市乡村办择优推荐,其中县区3—5个、开发区1—2个、市直部门(单位)1个(可选择不同类型的范例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申报)。市乡村办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十佳范例”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推荐材料对“十佳范例”推荐名单进行交叉评分,并对“十佳范例”名单按得分高低排出前十名作为“十佳范例”候选名单。名单报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认定后颁发证书、全市通报表扬。在年内“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中,每个获认定的范例可获得加1.5分的奖励。
市乡村办还将“十佳范例”整理编印成册发至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及单位,同时通过相关媒体、乡村建设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推广经验,扩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