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利用三年时间提升乡村风貌

  中新网广西新闻6月21日电(莫曲)6月14日,“生态宜居·美丽壮乡”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暨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根据《“生态宜居·美丽壮乡”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广西将通过实施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力争至2020年,实现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完成约12万个基本整治型村庄改造建设,因地制宜推动约2万个设施完善型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建设1000个彰显桂风壮韵的精品示范村庄。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汪夏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目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汇总分析全区村庄规划建设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分类制定了三年行动工作目标和整治建设方案。同时,选取了南宁市马山县、柳州市融水县、桂林市永福县、贵港市港南区、百色市田阳县、崇左市扶绥县等6个县区作为试点,提出5个方面15项试点内容。此外,自治区各相关部门代表还组成考察团赴江西、浙江等地学习借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乡村风貌提升的经验做法。

  据悉,此次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与以往开展风貌改造或者村庄建设相比,具有行动范围全覆盖、以环境整治为基础、存量改造不搞“齐步走”、新建农房严格控制、通过奖励落实资金、更加注重长效机制等六个显著特点;三年行动采用“八步法”工作流程,并分三期组织实施。

  汪夏明表示,试点建设是2018年的重要任务,试点工作要基于文件、高于文件,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多做探索和尝试,成功的要推广、不成功的要总结,为全面铺开打好基础。对此,汪夏明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工作责任,注重试点的时效性,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同时有序推动其他区域试点。

  对于下一步工作,汪夏明强调,要抓好顶层设计,设计好制度、模式,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同时各地要制定专项宣传动员方案,大力宣传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风貌提升的良好氛围。

  座谈会上,各试点县的代表汇报了试点工作进度及设想,各市住建、规划部门代表对《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交流,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