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快沿边开发开放 将提高一线边民补助标准

  南宁5月23日讯(记者 潘晓明)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政策落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精神,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政策在广西落地,大力提升沿边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广西沿边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边疆和谐繁荣发展,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发展新格局。

  据介绍,广西沿边地区包括防城港市东兴市、防城区,百色市靖西市、那坡县,崇左市凭祥市、宁明县、龙州县、大新县等3个设区市8个县(市、区),以及东兴、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规划范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广西沿边地区已成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前沿地带和先手棋,是广西实现“三大定位”、加快形成“四维支撑、四沿联动”开放发展新格局的重点区域。

  《通知》指出,要制定加快我区沿边开发开放的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和项目表,建立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快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等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沿边开发开放年度工作任务动态管理和进度督查考核制度。

  《通知》指出,要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大幅提高一线边民补助标准,实施专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边境一线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人居环境整治等,加快抵边村屯建设。加快建设边境道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改善一线边民生产生活条件。着眼于普惠边民、边贸扶贫,用好用足边民互市贸易、边境(跨境)旅游等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沿边地区特色种养殖、进出口加工、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在生态重要和脆弱的边境地区实行生态保护脱贫。支持建立边民互助组织,鼓励“互市+加工”模式,推动互市进口商品变穿岸而过为落地加工,变通道经济为产业经济。

  《通知》强调,要加大沿边开发开放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用好国家、自治区各类涉边资金。发挥各级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专业投资机构、民间资本、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发起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金,鼓励地方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增加直接融资比重,重点投向我区沿边开发开放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整合专项资金对沿边开发开放年度建设重点工程给予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整合优化沿边地区行政、事业机构设置,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完善干部职工工资待遇政策,争取中央逐步提高沿边地区财政供养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要综合用好国家和自治区对艰苦边远地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倾斜照顾性政策措施,进一步解决沿边地区“招人难”问题。沿边地区要进一步落实提高基层待遇的各项政策,所招录的公务员符合当地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可由当地出台具体办法,予以享受当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年度机关绩效奖励、考核评优、表彰奖励等向沿边地区基层公务员倾斜,支持沿边县(市、区)党委、政府申报设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继续加大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力度,在指标分配上向沿边地区倾斜,并提高相关待遇。

  《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政策落地情况的跟踪检查,将推进政策落地工作列入自治区年度重点督查事项,每个季度对全区各级各部门执行工作情况实行“红黑榜”通报制度。制定加快沿边开发开放政策落地工作考评办法,将全区各级各部门政策落地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党政主要领导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使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