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乡村建设项目明确时间节点 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南宁讯(记者 韦薇)近日,记者从南宁市乡村办了解到,南宁市印发《2018年“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和乡村建设重点项目推进完成时间节点及考评要求》,明确项目推进完成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在“服务惠民”专项活动方面,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6项服务要求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计划下达、经费落实和80%数量的服务中心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在“基础便民”专项活动方面,涉及完成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厨房改造和农村小散养殖户畜圈改造任务等,共有13个建设项目。

  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项目(续建2个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镇,新建2个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新建项目调查摸底和项目申报;续建项目每月5日前报送一次进度。7月至12月,新建项目完成项目报建、审批及相关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和计划下达、落实经费、开工建设及20%的工程量;续建项目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竣工等。

  在6月30日前,市级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达标村屯创建工作(400个)要完成项目调查摸底和申报、制定创建方案、计划下达并完成20%的建设任务等,12月底完成年度创建任务。7月至12月,对项目进行完善提升,完成相关台账,迎接考核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