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山清水秀金不换 不负重托走在前

2017年广西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蒙山县西河镇水秀村风光无限好。 蔡中杰/摄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帮企减污”服务队深入柳州市企业。 秦 辉/摄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平孟村援建的吊桥连通致富路。 黄彦博/摄

  美丽南方成为南宁市生态乡村建设的典范。南宁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供图

  北海石化应急演习现场,环保监测人员对事故环境进行监测。秦 辉/摄

  贺州和梧州跨界水污染联合应急演习。 麦安明/摄

  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科普活动中,专家给孩子们介绍植物小知识。 唐 杰/摄

  孩子们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参观环境保护厅的生态教育馆。唐 杰/摄

 

  昌苗苗

  东方风来满眼春,八桂大地气象新。良好的生态环境展现广西美丽形象,是经济增长的发力点,也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指出,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和赞誉,让包括广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在内的全区干部群众倍感激动、备受鼓舞。仰望星空,运筹帷幄,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环保责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力争取得更明显的治理成效。

  奋力前行,击鼓催征。为了“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美景常在,广西环保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不负期许,把总书记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围绕“营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目标,弘扬“走在前”的广西环境保护核心文化,全面开启环境保护新征程。

  1 环境质量继续全国领先

  《中国绿色发展报告》显示,2017年广西经济社会保持快速发展,环境质量继续全国领先。

  全区51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总体为优,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52个地表水断面的水质优良率为96.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设区城市的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达标率为9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全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88.5%;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良好,23个国控站位优良率高达91.3%。

  2 主动作为服务经济发展

  2017年,全区环保系统以广西GDP每增长1%就审批1200多个项目的力度,积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审批8000多个大中小项目,全部实现零投诉。

  其中,118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中,已完成环评审批的共111项,占总数的94.1%,79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预备重大项目中,已完成环评审批的共59项,占总数的74.7%。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服务窗口全年受理各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共863项,办结921项,办理提速率达84.69%,无超时办结件,群众现场评议满意率保持100%。主动上门办公,面对面解决了百色生态电解铝、贵港钢厂、柳钢搬迁防城港等一批热点难点项目,大力开展环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加快推进14个设区市和所有工业园区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

  此外,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还大力开展“帮企减污”活动,先后组织30多名技术专家走进企业、走进基层,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技术指导服务。在“帮企减污”活动中,全区累计有600多家企业、800多名基层技术人员从中受益。其中,全区已有9台燃煤电厂机组实现超低排放运行,糖厂蔗渣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伶俐糖厂等一批制糖企业已经实现氮氧化物和烟尘稳定达标,取得明显的减排成效。

  3 污染防治见成效

  2017年11月,当受不利天气因素影响,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下滑的被动局面时,全面开展“决战45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通过约谈完成情况较差的设区市领导以及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理的12条举措,狠抓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经过45天奋战,“蓝天保卫战”告捷,全区PM10和PM2.5浓度比2016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8%和1.9%。

  广西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经过多年努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累计投入50多亿元资金用于北部湾近岸海域、九洲江、西江、南流江、钦江、盘阳河等“一海五江河”污染防治,其中九洲江流域的治理资金达17.2亿元,南流江流域治理资金达到5亿多元。2017年,九洲江粤桂两省区跨界考核断面的主要水质指标已全年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全区63段黑臭水体累计消除53段,完成率为84.1%,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139.5%。环境保护部公布的2016年度“水十条”考核结果,广西被评定为良好。其中,广西地表水优良比例居全国第二;地表水质劣五类水体比例和地下水质量极差的点位比例为零,居全国第一;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在全国11个沿海省区中居第二。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广西作为全国14个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重点省区之一,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完成广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并率先通过国家审核,提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市、县、区全覆盖。作为国家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的河池市,先行先试出亮点,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污染防治模式。

  全区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累计梳理全区269家涉源单位1750枚放射源基本信息,排查和整治辐射安全隐患75项,全区放射源安全可控,辐射环境质量良好,防城港核电站环境安全监管到位有保障。在全国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评估中,广西被环境保护部评为优秀。

  4 全面保障环境安全

  2017年,广西相继开展了“清废打假促达标”“督政治污除隐患”“铲污除险卫家园”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区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68件,处罚金额6521万多元。其中,运用配套办法查处案件总数483件,同比增加280%,守住了环境安全的底线,全区连续四年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2016年以来来宾、贺州、钦州等地遭受跨省转移危险废物污染案件或突发环境事件,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公安、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相继破获来宾市“3·14”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钦州市“5·12”浓硫酸泄漏案、贺州市八步区“6·9”危险废物跨省倾倒案等一批被列为2017年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提前完成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的处置要求,并与广东省签订《粤桂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建立起遏制外来污染的防线。

  5 扎实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2017年,广西大力开展“督政治污”,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构筑大环保工作格局,有效地推进了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

  截至2017年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七类37个问题,已有22个问题完成整改,完成率为59%,6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37个问题涉及的510个整改关键步骤已完成447个,完成率为86%;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广西督察期间交办的2341个被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已全部办结,如期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此外,“专业查污”发现的60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23个,完成率为37%。通过对各市县开展环保综合督察和环境监察稽查,及时纠正了一批执法不严、不规范的行为,实现全区环境保护综合督察、环境监察稽查全覆盖,推进环境监管转型及执法规范化。

  6 自然生态保护有效推进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左右江流域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积极申报并成功获批为国家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2017年获得10亿元国家奖补资金,有力推进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

  全面排查全区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46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并作典型发言。

  全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进展迅速。我区成功创建第一批生态建设示范县,临桂、阳朔、灵川、全州、资源、恭城、蒙山、扶绥、凭祥等9个县(市、区)成为我区首批“自治区级生态县”。此外,上林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南宁市那考河生态综合整治项目获得了“中国人居环境奖”,南宁市获评“2017美丽山水城市”。截至2017年底,全区已有369个乡镇、2763个行政村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称号。

  7 党建工作显成效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走在前”核心文化,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厅、从严履职、从严廉政、从严整改“五个从严”的思路,持续开展从严治厅活动。

  2017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员教育馆,已有11个支部3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主题学习。建成广西生态环境教育馆,完成60多场讲解,区内外800多人次前来参观学习。举办两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美丽广西”培训班,先后在百色干部学院和红旗渠干部学院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班,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极大地推动了环保重点工作的开展。

  在峰峦叠嶂的金秀大瑶山深处,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精准扶贫活动。自2016年11月以来,累计投入环保扶贫资金390多万元,用于村屯道路硬化、饮用水源、“点亮瑶乡”等15个项目建设,筹集资金85万元支持4个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成甜茶、凤鸡、砂糖橘等一批特色农产品,并捐赠一大批生产生活物资。2016年平孟村成功脱贫,2017年罗运村也整村脱贫……这些可喜的扶贫成绩,见证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精准扶贫举措的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