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出台意见促进县域旅游发展

2020年旅游消费突破100亿元的县(市、区)超15个

  南宁讯 (记者/吴丽萍 通讯员/邝伟楠)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全区发展全域旅游,做强县域特色旅游,加快县域旅游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按照既定目标,到2020年,我区县域旅游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旅游总消费突破100亿元的县(市、区)超15个,突破50亿元的县(市、区)超过30个;创建20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30个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30个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达到10家以上,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突破300家,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家以上、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50家以上、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8家以上,广西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突破150家;推进创建30个旅游型特色小镇,培育和打造12个旅游产业集聚区。

  到2020年,县域旅游服务水平将全面提高,全区各县(市、区)的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总数突破100家,旅行社总数超过1000家;在全区各县(市、区)建成300个以上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和服务点,A级旅游厕所数量超过2000座,星级汽车旅游营地达到40个;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酒店、智慧旅游城镇和智慧旅游乡村,基本建成广西智慧旅游体系。

  自治区还出台了促进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奖励政策,在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发展特色旅游和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专项奖励资金,获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奖励1000万元,获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奖励500万元。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成功奖励1000万元。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通过验收奖励200万元,广西旅游标准化示范县通过验收奖励100万元。通过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评定奖励1000万元,通过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评定奖励100万元。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成功奖励1000万元,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成功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