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2017年必须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向中央提交确权工作成果。为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攻坚年行动。现在时间过半,任务紧迫。
一、目标任务
2017年,各市、县(市、区)必须把辖区内尚未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所有涉农乡(镇)村全部纳入年度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范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2017年底全区累计承包农户可颁证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其中,各市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涉农县(市、区),包括整县推进县(市、区),完成县级自检验收和市级核查验收工作,并向自治区提出验收申请。各市、县(市、区)要完善市、县两级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系统,将成果数据汇交到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这些工作,为2018年形成完整的确权工作成果报告打牢基础。
二、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集中攻坚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确权质量与工作进度并重的原则,坚持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扫盲区,着力强化组织领导、规范重点环节、加快数据库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考评等措施,确保今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务,为深化我区农村改革、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具体工作
各市、县(市、区)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开展“回头看”,规范重点环节;三是规范整理好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和综合档案准确完备;四是全面完成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五是及时做好确权成果数据质检、整合汇交及验收工作;六是严格规范检查验收,确保群众满意;七是严格规范证书发放,确保准确到户;八是逐级开展确权业务再培训;九是加快确权成果转化应用。
四、督查考评
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来抓。要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列出工作清单,倒排时间,加强督促检查,逐项落实。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的确权工作报表制度要求,逐月上报工作简况和进度报表,加强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自治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建立约谈制度,每季度对全区排名靠后的市、县(市、区)进行约谈、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扣减绩效考评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