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讯 (记者/唐群峰 通讯员/凌升全)4月17日,玉林市印发《玉林市项目审批“容缺后补”受理制度(试行)》,明确规定78项审批事项在审核材料尚未齐全的情况下,项目审批可以继续进行。这是玉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项目审批速度有重大意义。
所谓项目审批“容缺后补”,是指涉及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允许某些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暂时缺少,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的受理行为。
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项目审批“容缺后补”受理制度实现了从串联办理模式向“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的并联办理模式的转变。
具体办理过程中,项目业主可以在申报材料主件齐全的前提下,可以一边继续审批一边“后补”规定范围内的审核材料,达到有效节约项目审批时间、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