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报扶贫案例 优厚亲友领低保履职不力致损失

  南宁讯(记者 彭媛媛)开展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被揪出问题受到严惩。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纪委获悉,南宁市扶贫领域又出四个典型案例通报。

 

  横县那阳镇宝华村委会定工干部、党总支部书记黄朝石等人在办理低保中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2014年2月,黄某某向其哥哥黄朝石提出申请领取低保金。黄朝石在没有组织村“两委”干部入户调查的情况下,组织村“两委”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把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黄某某列为低保对象上报,导致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黄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2万元。期间,黄某某分别于2014年11月和2015年12月提出续保,黄朝石及村委定工干部、主任姜湖宗,村委定工干部、副主任、文书陆开林,村委定工干部、计生专干蒙珍宗等4人均没有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参与决定把黄某某列为低保对象。黄朝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姜湖宗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违纪情节轻微,免于党纪处分;陆开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蒙珍宗认识错误态度较好,主动提交检讨书,免于党纪处分。

  隆安县在实施2015年第二批专项扶贫资金发展种桑养蚕项目中,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技术指导组主要负责项目技术、培训、指导等服务工作。由于技术指导组没有按要求开展工作,造成城厢镇良一村部分养蚕户出现蚕虫发病死亡等现象,此事被南宁电视台《电视问政》栏目曝光。隆安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农有鹏作为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技术指导组组长,蚕业办指导站站长黎凤清作为技术指导组成员,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对此负有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秀区长塘镇长大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滕宇鹏在办理2015年度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没有认真审查危房改造农户的申报材料,把关不严,致使已经享受2010年度危房改造补贴的蒙某某户再次享受2015年度的危房改造补贴政策。滕宇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乡塘区金陵镇邓圩村委会原主任卢富旺、村委会原委员邓永舒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办理2012年度危房改造补助的申请户邓某某的资格审查不严格,没有认真核实其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致使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邓某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贴款16600元。卢富旺、邓永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